科技人才入境計劃被批降低要求 楊偉雄:不應拘泥於工作經驗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5/15 20:21

最後更新: 2018/05/15 21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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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上周推出科技人才入境計劃,加快處理企業輸入內地和海外創科人才,有議員質疑,政府降低對人才的要求,令計劃由輸入專才變相輸入低經驗創科人員。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回應,全球均在搶奪相關範疇的人才,不應拘泥於人才的工作經驗。

政府推出科技人才入境計劃,首年預計輸入1000名海外或內地人才,申請的公司需從事生物科技、人工智能、網絡安全、機械人技術、數據分析、金融科技及材料科學等7個範疇。

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質疑,政府降低對人才的要求,持有學士學位者只需1年相關工作經驗,碩士或博士更毋須工作經驗。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回應,全球均在搶奪7個範疇的人才,不拘泥於人才有沒有博士學位或多少年工作經驗,而是看重人才的本領;他又指,部分範疇是新興產業,要求人才有多年相關經驗並不合理。

創新科技署署長蔡淑嫻補充,部分行業如大數據日新月異,短短半年發展差距已足夠一家公司佔領市場成龍頭,故創科人員即使只工作1年,已具備相當多的知識。

楊強調,申請企業必須證明在港無法覓得適合人才,才會獲批。為保障本地就業,計劃規定申請輸入人才的公司,每聘用3名非本地人士,便須聘用一名本地全職僱員及兩名本地實習生。蔡淑嫻稱,假如公司未有聘請本地人,將會取消其用剩的人才配額,科技公司日後發展其他項目,便會無法再輸入外地人才,但她相信,過往本地科技企業相當歡迎本地實習生,參與計劃的企業不會不聘請本地人。

另外,今年財政預算案預留100億元建設醫療科技創新平台,和人工智能及機械人科技創新平台,以吸引國際科研機構來港成立分部。莫乃光詢問,政府有否設立國際科研機構聘請本地人員及海外人員的目標比例,蔡淑嫻回應,署方未有定立目標比例,但機構落戶簽約時會加入聘請本地人員條件,人數需視乎機構規模、本港有沒有相關人才,但她指出,平台料創造逾1000個研發職位,本地人應會佔多。